拳击教练员全国比赛培训办法(试行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体育局;各行业体协;总参军训部;北京体育大学;上海、武汉、沈阳、西安、成都体育学院: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拳击运动水平,加强我国拳击教练员的业务水平,紧跟国际拳坛发展趋势,掌握拳击训练规律和特点。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度起实行中国拳击协会拳击教练员全国比赛培训办法。 一、全国比赛教练员报名要求 1、中国拳击协会将结合年度国际、国内赛事安排,定期组织全国拳击教练员培训班,教练员可自行根据时间安排选择参加培训。 2、全国成年拳击锦标赛、佼佼者赛等赛事报名教练员须在上一年度参加两次(或两次以上)由中国拳击协会组织的教练员培训班,并经考试合格者,赛事组委会方可接受报名参赛。 3、全国青年锦标赛、少年锦标赛等赛事报名教练员须在上一年度参加一次(或一次以上)由中国拳击协会组织的教练员培训班,并经考试合格者,赛事组委会方可接受报名参赛。 4、未获得考核资格的教练员,赛事组委会将不予接受报名,教练员将不得进入比赛内场执教。 二、培训内容及形式 1、中国拳击协会将会根据国际拳坛发展形势、训练难点等方面,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培训授课。 2、培训内容包括拳击基础理论知识、拳击技战术训练、规则解读、经典比赛录像研讨等。 3、培训采用理论学习、实践操作、制定计划、交流研讨等形式。 三、考核内容 中国拳击协会将根据培训内容从五个方面对受培训教练员进行考核,受培训教练员须在所有考核内容中合格方可通过考核。 1. 基础理论知识 由授课专家根据基础理论知识授课内容出题,进行笔试考核。笔试考核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,60分以上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 2. 体能测试 (1)教练员进行体能测试并按照相应标准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(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)。 (2)年龄在60岁以上免予测试。 (3)患有重大疾病不易进行剧烈体育运动者,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材料可免予测试。 3. 实践教学 (1)现场教学实践 (2)受培训教练员将以小组为单位,按照不同题目研讨、制定训练计划,并进行汇报。 专家组将按照以上两项内容对学员进行打分,60分以上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 4. 出勤率 培训班实行签到制度,受训教练员在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缺席,确有特殊情况的,须向中国拳击协会请假。缺席超过2堂课,取消本次培训资格。 5. 课时笔记 培训期间将不定时抽查学员笔记,对笔记质量低下、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学员,将取消培训资格。 四、本培训形式属中国拳击协会组织的教练员业务提升、研讨班,不作为教练员岗位晋升或职称培训考核。 五、本办法自发布日起生效,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拥有终解释权。 中国拳击协会 2017年4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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